中新網8月31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31日表決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表示,香港基本法確立的民主制度是一套好制度,是與香港實際情況相適應的。人大常委會決定作出後,怎麼落實決定的規定,仍需要香港社會深入討論。
  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閉幕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佈會,有關方面負責人就新修改的法律和有關決定回答記者提問。
  李飛說,回歸17年來,在全新的民主制度下,廣大香港居民的民主權利得到了基本法的充分保障,民主制度的發展和進步是持續的、巨大的,民主發展的進程是穩妥的,有力地保障了香港的繁榮穩定,使香港繼續保持了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穩定了人心,穩定了各國投資者,“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了落實,這充分說明基本法確立的民主制度是一套好的制度,是與香港實際情況相適應的。
  李飛說,目前,香港民主發展已經進入了關鍵時期。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作出後,怎麼落實決定的規定,仍需要香港社會深入討論。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框架下,行政長官 普選的具體辦法還有需要香港社會進行討論的地方,在新一輪社會公眾咨詢的基礎上,特區政府將向立法會提出修改行政長官具體產生辦法的法案,需要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經行政長官同意,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李飛說,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雲帆濟滄海。希望香港社會能夠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基礎上,理性討論,凝聚共識,為2017年順利實現普選而共同努力,實現民主發展的夙願。  (原標題:李飛:落實人大常委會決定 仍需香港社會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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