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9點10分許,湖北省潛江市浩口鎮第三小學,一男子手拿疑似爆炸物劫持老師,趕來的鎮副書記要求劫持自己將老師換出,警察在11點左右將歹徒擊斃。歹徒留下的疑似爆炸物被當地公安部門排爆。目前學校秩序良好。
  6月10日上午,湖北省潛江市浩口鎮第三小學二樓發生劫持人質事件。嫌犯張澤清手持刀具、汽油以及自製炸葯,劫持了六年級三班語文老師秦開美和全班學生,揚言要報複社會。秦開美臨危不懼,一面安撫學生,一面與嫌犯達成一致——釋放學生,秦開美甘願自己留下當人質。僵持過程中,學校其他師生全部安全轉移。
  先後有多名幹部和警察主動要求替女教師當人質,嫌犯多次拒絕,浩口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王林華趕到現場後,主動要求替換人質,嫌犯同意了他的請求。
  警察與嫌犯談判近一個小時。11時許嫌犯情緒激動,不斷將人質王林華逼到牆角,並向人質潑灑汽油,在嫌犯用打火機點火的瞬間,特警將嫌犯擊斃,成功救出人質。
  記者瞭解到,歹徒被擊斃時,身上發現有刀具、汽油和爆炸物。為了確保安全,公安部門對學校展開全面排查。截止記者發稿,學校秩序良好。
  據荊楚網報道,犯罪嫌疑人張某為退伍軍人,系浩口鎮許橋村四組人,會自製槍支、火藥,曾被判刑勞改過。因村裡徵地的補償款問題和宅基地劃撥問題與本村黨支部書記許某發生過嚴重的矛盾衝突,而許某的孫子就在該學校的六(4)班就讀。目前,案件還在偵辦中。
  央視報道稱,57歲的張某攜帶疑似爆炸物,闖入湖北潛江浩口鎮第三小學一間有50名學生的教室,準備隨時引爆。老師和一位副書記先後提出,自己當人質,學生被安全轉移。談判失敗後,嫌犯向人質身上淋汽油時,被警方擊斃。張某為退伍軍人,曾被判勞改。
  據悉,潛江市浩口鎮第三小學原來是一所村辦小學,原叫蔬菜小學。1996年“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進行佈局調整合併為三村聯辦小學。
  記者隨後採訪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瞭解到,法律規定,警方在15種情況下可以開槍,一般情況下必須鳴槍示警。此外,法律對公職人員如何面對歹徒也沒有規定。洪道德說,雖然在影視劇中,多次出現警察要求自己當人質,將無辜群眾換出的情節和片段,而法律沒有要求現場的責任人和警察有此法定義務,這是個人行為,“這位書記表現出國家工作人員對人民負責的精神。”本報綜合
  (原標題:危急時刻,鎮領導挺身換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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